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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共同社5月23日電】日本北海道知床半島海域發生觀光船“KAZU 1”沉沒事故到23日已過去1個月,運航公司“知床遊覽船”旗下船隻在過去兩年發生過3起事故,此外當天的出航也違反了向政府提交的運航規則。第1管區海上保安總部(小樽)認為輕視乘客安全的運航導致事故發生,決定追究社長桂田精一(58歲)和船長豐田德幸(54歲、下落不明)的刑事責任,焦點在於是否違反了提醒義務。 “KAZU 1”與“KAZU 3”在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曾發生觸礁、與其他船隻碰撞等3起事故。北海道運輸局開展特別監查,2021年7月指導該公司徹底遵守向政府提交的安全管理規章。 上述規章等該公司的運航規則規定,“可能出現浪高1米以上、風速達8米以上的情況時”取消出航,船隻與事務所的通信方式包括衛星電話、手機或商用無線電,出航過程中原則上“運航管理者”桂田需在事務所內。 然而儘管接受了指導,該公司卻並未做出整改。4月23日事故當天氣象部門發佈了海浪和大風預警,但桂田與豐田仍判斷能夠出航。關於向政府方面申報並獲批的手機通訊方式,該航線的一多半在服務區外。通常使用的業餘無線電因事務所天線損壞而無法使用,衛星電話似乎也出現了故障。 因此,最初接到“KAZU 1”業餘無線電求救信息的是同行其他公司,向第1管區通報事故的則是乘客手機,而本應該在事務所的桂田當時在約100公里外的北見市。 第1管區以涉嫌“業務過失致死”和…